老朋友最近準備轉換工作,他有兩個選擇:一家本地公司已經給了他聘書,錢少事少,職位、薪水、工作壓力都比以前的工作低;一個是還在洽談中的一家知名外商公司,錢多事多,職位、薪水、工作壓力樣樣都大。
如果是過去年輕時的他,當然會優先選擇大公司;現在的他,傾向考慮「錢少事少」的選項。
他之前的那份工作,工作量大、部門人力又不足,每天加班到晚上10點是常事。他那時見家人的時間不多,自己也因為工作弄得元氣大傷,經常跑醫院。
處在一個經常被強迫「在意別人眼光」的社會,老朋友有勇氣做這樣的選擇讓我很替他高興。
另一個朋友覺得自己之前的公司不夠有名氣,換到了一家知名大公司。薪水比以前少、 工作比以前多、老闆比以前壞、心情比以前差。唯一的安慰就是當被問起在那裡高就時,別人欣羨的眼光。
我們是這樣開始「活在別人的世界」的
我們從小就被教育要做個「好孩子」。可是,「好孩子」是父母和老師定義的,並沒有一個確切的標準。
我們盡力乖乖讀書、認真考試、循規蹈矩,讓父母和老師高興。
但往往老師和父母對「好孩子」的定義是不一樣的。老師可能只要求達到一個目標,例如90分;可是媽媽可能要求「前三名」。達到了老師的要求是不夠的,因為我們沒有考到「前三名」。沒有考到「前三名」,不只當不成「好孩子」,還變成了「不孝順」的孩子,因為我們的失敗讓媽媽很傷心。
於是,為了不讓媽媽傷心,我們比以前更努力。
我們開始以為讓大人高興才能當「好孩子」。我們盡力做好每一件讓大人高興的事:要考前三名、要選上模範生、不可以邊走邊吃、不可以玩太久、女孩子一定得穿裙子、坐的時候膝蓋一定要合起來...
於是,大人想要我們做的,變成我們應該做的。
這種多年的潛移默化,讓我們習慣活在別人的世界。不管做什麼,總希望能面面俱到、盡量讓人高興,唯一委屈的就是自己。
明明自己受了委屈,但想起周遭的評語,特別是「不孝順」這三個字,只好咬著牙吞下去。
你可以不再在意別人的眼光
這幾年來,我慢慢學會不再在乎別人的眼光,日子也變得輕鬆起來。我告訴自己:
1. 是「我」在過日子,不是「別人」在過日子
三姑六婆的指指點點、或是有意無意的批評都是一時的;但我做的決定是跟我一輩子的。因為要符合「社會觀感」,而強迫自己做不喜歡的事太不值得了。
2. 「我」比「別人」更了解自己
「別人」提出批評時根據的是他們的個人經驗,但只有我才知道自己真正的需要。「別人」的「應然」不見得必須套在我們身上。
3. 不可能討好所有人
大家都記得伊索寓言裡那個父子騎驢的故事,父子兩人為了「討好別人」弄得焦頭爛額。不如拿討好別人的時間來討好自己。
4. 別人的想法份量其實沒那麼重
研究顯示,成年人平均一天要做大約35000個決定。別人的想法再怎麼不堪,也只佔0.002%。就算他們有100個不以為然的想法,那也頂多佔0.2%,其實沒什麼大不了!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