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若愚」的婚姻智慧:向西蒙.波娃說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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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完《婚姻市場的「潛規則」和「入市」時機》這篇文章覺得意猶未盡。

我覺得作為一個曾經單身很久、曾經對「目標市場」嗤之以鼻、最後在一個遲得令人不可置信的年紀走進婚姻的大齡女子,應該寫一篇過來人的自白:隨著年齡的增長,這些年來我對於女性角色的看法,有很大幅度的轉變。

在職場工作多年以來,我一直認為女性必須獨當一面,才能擺脫長久以來被男性塑造為「第二性」這樣的枷鎖。

是的,我曾經是女性主義者西蒙.波娃(Simone de Beauvoir)多年的粉絲。西蒙.波娃指出,在以往數千年的歷史中,女人一直未能做真正的自己;也就是說,歷史上的女人其實是男人眼中的女人:亦即女人一直有意無意、半迫半自願地扮演男人心目中理想女人的形象。所以她在經典名著《第二性》中,點出了男女的從屬關係——意指女人一直以來都是作為男人的附屬而存在。有第二性就有第一性,誰是第一性﹖當然就是自認為凌駕於女人頭上的男人。

可想而知,幾年前當我剛成為基督徒時,在婦女團契裏聽到教友提到女性的角色應該是男性的幫手這樣的論調時,有多麼的訝異。

教會裡的姐妹引用聖經《創世紀》說明女性被創造的目的是為了幫助男性,當男性的副手:


And the LORD God said, It is not good that the man should be alone; I will make him an help meet for him. (《Genesis》2:18, King James Version)


聽到這樣的討論,我非常疑惑:

「我們只能當幫手?註定只能角逐奧斯卡最佳配角獎?為什麼我們沒有資格當主角,角逐奧斯卡最佳主角獎呢?」

「為什麼一定要當主角呢?當一個helper 不也是很重要的角色嗎?」

「當主角不是比較好嗎?」

「聖經裏說妻子是要順服丈夫的。」

那是一個讓我眼界大開的辯論。說話的都是在國外唸過書、在辦公室裡獨當一面的職場女性。




以前我與拍拖多年的男友(現在的先生)經常為了無關痛癢的小事爭執不休。

那個成天想著「不想成為『第二性』」的我,就像隻好鬥的(母雞假扮)公雞一樣,很愛堅持己見,很愛吵架,根本無法與任何人一起生活。

如果沒有基督教信仰,我想我應該不會結婚。我更不可能從香港搬到菲律賓的小鎮。

成為教徒之後,才慢慢理解,其實在兩性關係裡誰有主導權、誰下決定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兩個人同心做一件事。更何況,比起耶穌上十字架的痛苦,在意「誰收行李、誰負責規劃行程、誰負責訂機票」,或者計較「誰付出比較多」根本就無足掛齒。

結婚時先生說我們組成的這個天主教家庭是個partnership,不過他有51%的股權,我有49%——每件事情都可以討論,但意見不同的時候以他的意見為主。我想到《以弗所書第5章》「妻子當順服自己的丈夫」也就同意了(笑)。

這幾年來我們也不大爭執了,因為我喜歡看他微笑的樣子。


也因為,我覺得讓「一家之主」發號施令,自己退居幕後「欣賞」他的表現也不錯。


很多事都不在我的預料之中,最後事情的解決方法也跟我想像完全不同,也許我的解決方法可以比他的方法省事;但只要事情解決了就好,又何須比較方法孰優孰劣呢?



參加教堂婚禮的時候,神父最常飲用的經文除了《哥林多前書第13章》「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之外,就是《以弗所書第五章》:

21 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22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23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24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25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31 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 一 體。
33 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 夫。
《以弗所書第5章,21~25, 和合本》 


驟眼看來,這恰好是西蒙.波娃《第二性》「成為男性從屬」的負面例證,也和女性主義講求平權的說法大相逕庭。

慢慢熟悉聖經之後,才明白這裡的「順服」是有邏輯的:

1)順服並不是單向道,這裏講夫妻要「彼此順服」。也就是凡事有商有量。這裏的順服並不是一味盲從,而是以「信任」和「謙卑」為基礎,接納對法的意見。
2)丈夫要愛妻子,就像耶穌為宣教犧牲生命一樣。表示即使老婆再人老珠黃、重病在床不會(也不能)拋棄她。
3)結婚之後「二人合為一體」,代表所有的決定都是共同的決定,在家裡誰當家做主其實並不重要。
4)既然夫妻都是主耶穌的信徒,有相同的價值觀;他們對於處理事情的原則也不會出現南轅北轍的狀況。即使意見不同,大方向仍是一致的。

從管理的角度來說,任何組織都需要有明確的決策機制。在家庭裡也是,如果夫妻為了主導權爭執不下,不僅會影響感情,對家庭的運作也會有負面影響。





我想起了一個好朋友,她是我所認識最聰明的女人。

這位一頭長髮、香港大學畢業的高材生在一家創投基金工作,同時身兼一個美國常春藤大學商學院在港的校友會會長;她的先生是她商學院的同學,經常要出差,所以她下班之後還得看著兩個小孩的課業,也不少。為了家庭,她幾度轉換工作、而且甘之如飴。

在我們眼中,她是個能力出眾的女強人,可是在她先生眼中,她似乎不怎麼能幹,總需要他提點。

他的先生很訝異她居然成了校友會的會長,還問她說「妳有辦法做這個嗎?」她也不在意。
她說,在先生面前顯得笨一些,讓他開心一點也沒什麼不好。

我笑她用了個「大智若愚」的策略,她也默認了。

每一年他們寄來的聖誕節照片,郎才女貌、一家四口燦爛的笑容比廣告模特兒還好看。

這個朋友是個聰明美麗的女人,跟先生都是教徒。她在別人面前鋒芒耀眼,但在先生面前卻刻意調暗了自己的光度。在家裏,她選擇讓先生成為家裏的主要光源,退居幕後。她說,讓自已心愛的人高興、一家和睦是她覺得最開心的事。


偶爾我會想起那個兼任商學院校友會會長的朋友,還有她聽到「大智若愚」這句話時臉上的微笑。我終於明白了她「讓自己心愛的人高興」的用心。





現在的我不再說 "I don't want my life to obey any other will but my own" (「絕不讓我的生命屈從於他人的意志」,西蒙.波娃1974年)、也不再掙扎追求自己的主體性;卻嚐得了現世安穩、歲月靜好的滋味。

我從一個不情不願的「第二性」變成了心甘情願的「第二性」。


再見,西蒙.波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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