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跟過的老闆 (10) - 梅杜莎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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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麗絲後來找到了新工作,總算擺脫了梅杜莎。

可是,梅杜莎來了我工作的那家百年老店。
大野狼的「五年業務擴展計畫」中,包括設立一支專屬於他的產品行銷團隊,於是我也不再需要支援他。而梅杜莎就是他新請來的行銷企劃部門主管。

對我來說反正大野狼的部門也不是我必須支援的重點部門,梅杜莎對我來說就只是個名字,平常也沒有業務往來。我負責支援公司75%業務貢獻度的單位加上整體的品牌規劃,她負責她的25%,也相安無事了2年。

後來公司決定腰斬大野狼的「五年計畫」,梅杜莎的企劃部門也被縮減了一半。

從傳聞公司要腰斬大野狼的計畫的那幾個星期開始,突然間,梅杜莎經常從新加坡飛到香港辦公室。有幾次見她和大野狼在主席的辦公室出沒,三個人有說有笑。

又過了幾個星期,主席突然說,大野狼建議把公司「所有的」行銷團隊都整合在一起,所以我與梅杜莎很快就會成為一個團隊,細節未定。我想起愛麗絲的經歷,心裡有些七上八下。

【學習重點6:公司組織調整的時候,是危機也是轉機。先下手為強,與決策者打好關係才能勝券在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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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到一個星期,我被告知梅杜莎會成為我的主管。我問公司人事部,為什麼組織調整有人事空缺沒有對內公布,因為我一定會爭取這個主管的位子。人事部支支吾吾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我跟愛麗絲抱怨,明明我在公司7年,而且每年考績都是部門全球前2%;梅杜莎才來2年多一點,而且她的產品業績還節節下退。為什麼是她升遷當主管?

愛麗絲安慰我,這已經不是「硬實力」的層級了,梅杜莎跟大老闆打交道的能力是一般人望塵莫及的。

【學習重點7:升遷機會與績效表現、或履歷事無關;人際關係的「軟實力」才是是決定升遷的關鍵。】






組織調整後,梅杜莎第一次來香港,說要跟我們聚餐、聯絡感情;結果整餐飯她沒問過我們任何問題,走得時候連同事的名字也記不大清楚。那也是我第一次有機會打量她。

果然跟LinkedIN的照片完全不一樣,人的確是會老的。看起來就像個會虐待媳婦的惡婆婆,非常精明幹練。

我們倒是聽了她完整的工作記錄,包括她曾經跳過芭蕾舞。還有她在香港的諸多血拼事蹟,包括她在SARS期間到港公幹,機場免稅店全面打7折,她有多麼遺憾時間不夠她只買了一個紅色的Gucci皮包等等。

【學習重點8:為了展示強勢作風,跟部屬溝通的時候只要把焦點放在自己身上就可以了,不需要理會部屬的想法 - 反正員工都是「可拋棄的資產」。】





透明人的「三不政策」


比起愛麗絲的遭遇,我想我是比較幸運的。

梅杜莎對我採取的是對待透明人的「三不政策」:不進行眼神接觸、不寫電郵、不打電話。


這個訊息非常清楚、一點也不需要猜測。

【學習重點9:想要員工自動離職第一個步驟就是把該對象當成透明人,這也是辦公室霸凌最常用的手法。】






我的點線老闆(dotted line boss)那時也三番兩次暗示我應該開始跟獵人頭聯繫,於是我趁順水推舟地告訴我的
點線老闆,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不需要浪費時間:只要公司給我遣散費,我願意自動離職。

不到12小時,就接到人事部門說要跟梅杜莎一起開會的通知,我也有心理準備開會的目的是什麼了。


一坐定,人事部主管一口氣唸完手上準備的稿子,遞了一疊文件給我。我飛快看了一眼數字,在心裡加總一遍,用香港說法是一隻小小的「肥雞餐」,而且還有幾個月的「花園假(Garden Leave)」,算是一個挺好的安排。

妳還挺冷靜的!我還以為妳會很激動。」
梅杜莎還是沒正眼瞧我,說話的時候眼睛看著桌上的一盒面紙,彷彿沒見到我掉眼淚很失望。

「有錢領我很開心啊。我還要謝謝妳呢!不是妳,我也不會有機會領退職金。」
雖然心裡在淌血講的時候我還是面帶微笑 。(但如果目光可以殺人的話,梅杜莎應該早已不在人間了。)

梅杜莎在人事主管面前一直說,其實公司可以不需要給我那麼多個月的花園假;彷彿公司給了我那幾個月花園假的薪水就會破產似的。(如果目光可以殺人的話,她應該又已經不在人間一次了。)

開完會之後,我在公司又待了2個星期,就開始回家享受悠長的假期;並著手準備我的「單飛」計畫。

【學習重點10:逮到任何機會的時候不妨盡量口頭羞辱員工,可以在其他同事面前強化自己的權力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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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聲:


那是我最後一次看到梅杜莎,據說我離職之後,她再也沒進過香港辦公室。在我的「花園假」結束前,她「被決定尋找新的職涯方向」離開了公司。

我與愛麗絲為梅杜莎離職的事大肆慶祝了一番。講到她「螳螂捕蟬、黃雀在後」的遭遇,我們都覺得上帝好公平。


但我們的高興並沒有持續太久,梅杜莎過沒幾個月就找到了新工作,新公司還發了個新聞稿。

梅杜莎現在還在那家公司,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賽後檢討:


回想起來,我那時犯了幾個致命的錯誤:


1)沒有足夠的政治敏感度警覺某一個部門的組織調整,會連帶影響對自己的職位。也沒有就此與相關主管非正式討論事情發生的可能性。

2)
我與某些我喜歡的主管(例如李察吉爾白雪公主)有私交,但對於我覺得不以為然的主管(例如大野狼)則敬而遠之。我覺得不以為然的大佬卻是主席的好朋友。這是自己政治不正確使然,怨不得人!

3) 以個人好惡為前提,沒有與高階主管(特別是主席)建立個人關係。

4) 在公司的「內部公關」做得不夠(據說梅杜莎在主席面前說所有我做的事都是她一手幕後指導的。)


栽在梅杜莎手上我沒有怨言 - 畢竟我沒本事開敞蓬跑車載老闆兜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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