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兔子和烏龜一起出門的時候… 】


 

很久很久以前….

在火山腳下,有一隻烏龜和一隻兔子必須一起開車出門。

兔子的開車技術很好,而且喜歡開快車;烏龜的開車技術不大好,所以總是開慢車。

兔子開車的時候,烏龜會心驚膽顫,覺得兔子開得太快了;烏龜開車的時候,兔子會心浮氣躁,覺得烏龜開得太慢了。

可想而知,兔子開車的時候,烏龜總是呼吸急促(有時還得摀著眼睛),不斷提醒兔子開慢一點;烏龜開車的時候,兔子就在旁邊唉聲嘆氣,無法理解為什麼烏龜為什麼總是慢吞吞、不能快踩油門。

問題是,烏龜永遠不可能開得像兔子一樣快,兔子也永遠不可能像烏龜一樣慢速前進。

烏龜和兔子因此經常在車上鬧彆扭。出門前的好興致往往到達目的地的時候已經消失殆盡。

他們兩個唯一的共同點是:非常討厭對方在自己開車的時候嘮叨。因為這些抱怨不單會分散注意力,而且會製造負面情緒

一次大吵之後,烏龜和兔子了解,既然他們必須共乘、同時到達目的地,唯一的解決方法就是改變自己,學著接受對方的風格。

既然兔子的開車技術好、又可以在較短的時間到達目的地,烏龜建議讓兔子當司機,自己當「副駕駛」,兔子也同意了。

於是跟兔子一起出門的時候烏龜就不開車;同時烏龜也慢慢接受了兔子的開車風格:盡量不看儀表板上的車速數字、盡量不在兔子開車的時候抱怨、可以閉目養神的時候就閉目養神。

有一段時間兔子生病,烏龜負責開車,兔子在車上也不抱怨了,倒是指點了烏龜幾招路邊停車的技巧;兔子又坐上駕駛座之後,仍然開車開得飛快,不過蛇行超車的次數已經明顯減少了。

烏龜和兔子終於可以平平安安出門,快快樂樂回家了。


這個故事給我們的啟示:

  • 每個人的生活習慣和價值觀都不同,意見不合造成摩擦是必然的。
  • 意見不合沒有關係,找出造成摩擦的原因並共同討論出解決方法更重要。
  • 衝突發生的時候有一方先退讓比較容易解決問題
  • 退讓不代表「輸」或「錯」,畢竟解決問題更重要。
  • 無法改變對方的時候,改變自己吧!因為改變自己遠比改變對方容易,而自己的情緒是可以掌握的控制項。
  • 「眼不見為淨」挺管用的

後記

我們住的黎牙實比只有一條主要幹道,叫Rizal Avenue(黎剎大街) — — 是紀念菲律賓開國英雄扶西·黎剎 (Jose Rizal) 而命名的 — — 是我們出入的必經之路,也是經常為我們兩口子「製造火花」的的引子。


平常出門的時候大都是先生開車。在這條限速35公里,而且充斥著大量汽車、摩托車、卡車、Jeepney和三輪摩托車的街上,他一有機會就以時速60公里的速度前進,開車的時候左鑽右繞、拼勁不輸趕著香港交班的計程車司機,偶爾還會跟超他車的人飆車。

我的駕駛風格則屬於溫良恭儉讓型:不管是行人、兩輪、三輪、不管幾輪汽車一律禮讓,大部分的時候時速不到25公里。我開車的時候,坐在旁邊的先生每隔2分鐘就會提醒我「連三輪車都跑得比妳快!」

幾次因為開車習慣鬧得不愉快之後,我終於理解,我們陷入了烏龜和兔子的情境。

於是有了這個關於「龜兔共乘」的寓言。

是以為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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