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女養成記2》播畢:陳嘉玲給我的啟示】





連續10個星期天晚上追看的《俗女養成記2》剛剛落幕。

對比於第一季溫暖與輕鬆的調性,第二季是比較濃烈而讓人情緒起伏地。如果說第一季是清淡可口的蛋花湯,那第二季就是濃稠的酸辣湯了。

除了主角大小陳嘉玲之外,戲裡的女人都有「離家出走」的故事:

*想要做自己的阿嬤幫人看家,看似「離家出走」,讓全家虛驚一場,最後當阿公問她還會不會回家時,她說「結婚後我還有別的家嗎?」讓阿公很安心,但聽起來有些令人鼻酸;

* 爸爸與初戀情人重逢,演出「類似精神出軌」情節,讓媽媽離家出走了好幾天;

* 表面是人生勝利組的表姐因為被家暴而離家出走;

*陳嘉玲沒有離家出走,但她和男朋友蔡永森大吵一架,男朋友氣得在颱風夜離家出走。

陳嘉玲和男友吵架的原因是,她沒有告知男友自己懷孕自行決定到婦科醫院墮胎,陰錯陽差地沒有墮胎,但男友對她完全沒有跟自己商量就做決定這件事無法諒解,兩人因此而大吵一架,宣告分手。

這是個很有趣的兩性議題,問題不在於應不應該、可不可以墮胎,而在於兩個人有沒有、能不能「一起」做決定。

風雨夜的轉折(以下部分劇透)


決定要墮胎那時的陳嘉玲以「我」為考量,「我的事業剛剛起步」、「我沒有準備好」、「我沒有足夠的錢養小孩」,雖然她那時已經和蔡永森同居,口口聲聲說她是為了兩個人的未來在努力、住的是兩人共有的房子,可是骨子裡她還是個「單身貴族」。

那時在她的世界裡,蔡永森只是她的一個影子:跟她一起做了許多她想做的事,但沒有真正的議事參與權。要不要生小孩對單身女郎來說,只需要一個人做決定就好;但如果有伴侶而且也把自己與伴侶視為一個共同體,根本不可能一個人做「要不要墮胎」的決定。

嚴格來說決定墮胎的陳嘉玲那時並沒有跟蔡永森結婚,身分與心態上還是一個單身女子,這樣做也沒有不對。但對於那時在心裡上和陳嘉玲已經產生「我群感(Weness)」的蔡永森,連參與決定的資格都沒有,已經踩到了他的底線,因此憤然決定分手。

後來陳嘉玲決定把孩子生下來(再度自作主張),決定把傢俱和房子賣掉(因為要準備新生兒的費用,又是自作主張);這段期間蔡永森跟她只是朋友,只能看著她做所有的決定,無權干涉。

一直到房子賣掉那一天,陳嘉玲發現自己只是嘴硬,其實自己根本不想賣房子、也不想跟蔡永森分手,哭著找蔡永森,大喊其實她根本不想賣房子,但現在為時已晚「這間房子已經不是我的了!你也不是我的了!」蔡永森回答「房子是我買的,這間房子永遠都是妳的,我也是!」(我覺得這句話應該可以列入今年的最佳戀人絮語。)

就在這個充滿張力的復合橋段,我們看到了兩人關係的轉折。突然之間,陳嘉玲不再自作主張,而蔡永森拿到了主導權:他決定買下陳嘉玲的房子、他決定讓陳嘉玲知道他還愛著她。

就在這個轉折點,陳嘉玲不再是一個「單身貴族」,而真正與蔡永森成為「我們」。而他們的關係也就此平順起來,女兒順利出生,劇尾陳嘉玲單膝下跪向蔡永森求婚,承諾要跟他一輩子在一起,而他也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 當一個棒球教練。

每個走入婚姻的女人在心理上都必須經歷陳嘉玲「脫離單身」的這種過程。


在心態上真正「脫單」關係才會長久


拍拖的時候當然還可以是單身貴族,可以出差加班,只要約會時間準時報到,一起做約會該做的事就好:煮飯、吃飯、看電影、旅行、喝小酒、看電視….

有的人結婚之後心態上還是跟拍拖時一樣,以「自我實現」優先,在心態上還是個單身女郎,不同的是多了一紙婚書,換了一個地方睡覺。工作時還是跟單身時一樣拼命加班出差、家人暫時放在一旁。

如果碰到配偶有相同的心態,兩個在心態上都是「單身貴族」,自顧自招朋引伴遊樂、或拼命工作,當然沒有問題。

但如果其中之一想要成家(例如蔡永森想要有小孩、有個溫暖的家)而另一個人還是抱持單身時的心態,以事業第一,那這段關係一定無法長久維持下去。

進入婚姻之後,不管願不願意,都需要跟心裏的那個單身貴族告別,因為單身時追求的「自我實現」必須轉換為「兩個人的共同實現」,大小決定都必須跟對方討論,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樣百分百追求「自我實現」。

要不要接受一份高薪、充滿挑戰性但需要經常加班的工作?

單身貴族可以輕而易舉的做決定、沒小孩的頂客族也可以很容易做決定,但如果有小孩呢?那可就得再三思量了:

要把小孩送到托兒所?還是請公婆幫忙?小孩還在牙牙學語,托兒所能稱職嗎?公婆年紀大了,有體力追著坐學步車到處走的小孩嗎?

要把精力投資在自己的職涯發展上?還是小朋友的成長上?這些必須是兩個人一起決定,而不能再以「自我發展」為出發點。

真實故事


有個朋友思路敏捷、文風犀利,幾度放棄了新聞機構的升遷機會,寧願做一個小編輯,原因是她想要有時間陪小朋友一起長大,陪他們一起做功課、不在他們的成長過程中缺席。
於是,她的先生全力打拼,小孩平順地上了北一女和附中,而她就一路眼睜睜看著其他不怎麼樣的同僚在職場在她眼前「超車」,一個個當上了總編、總監。朋友的兩個小孩現在都上了醫學院,一家四口和樂融融,人人稱羨。

她很少提起那段為了家庭以致事業停頓不前、經常「被超車」的心路歷程,我經常為她覺得惋惜,但她從來沒有抱怨過。

當然,有很多女性看似家庭事業兩得意,但那不見得是人人可以達成的目標。

舊公司的紐約總部有位女主管凱倫,曾經在Bloomberg 新聞《全美金融業最富影響力的25名女性》排行榜位列第三。她是某個事業部的全球主管,經常得出差視察國際市場的業務,講話的時候不慍不火,雖是高階主管但從來不擺架子。

一次在內部女性同仁的談話會中,她坦白告訴我們,事業與家庭是不可能兼得的:她沒有辦法在繁重的工作中執行一個「母親」的全部職責。

幾次凱倫被公司派遣調任不同國家,她的丈夫和兒女也隨她遷居。而她不在家的時候,她的丈夫(是位景觀設計師)則近乎「父代母職」地一肩挑起了照顧兒女的責任。而她也不止一次感謝她的先生說,「沒有他的犧牲就沒有今天的我」。

這兩位優秀的女性,一位選擇了家庭、一位選擇了事業。但這些選擇都不是她們自己一個人做的決定,而是和伴侶一起討論之後的決定。

結語


《俗女養成記2》第二季播畢,陳嘉玲當了媽媽,和青梅竹馬的男朋友修成正果。

她在心理上終於正式脫單,不再是我行我素的單身女郎。

對於正在拍拖或在婚姻中的女性,陳嘉玲「脫單」的故事提醒我們:

「在一起」不是只有牽手看夕陽這些浪漫的戲碼而已。一段感情必須雙方同步建立「我群感」/生命共同體的意識,才能長久持續下去。

某一種程度來說,這正是李抱忱《你儂我儂》歌詞中「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的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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