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兔子和大野狼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兔子媽媽在很多地方領養了小兔子,給他們教育,讓他們長大。其中一群兔子住在獅子山附近。

大野狼是獅子山的地主,他跟兔媽媽說,他要把獅子山附近的土地連帶小兔們一起收回去;兔媽媽雖然擔心小兔們的安危,但礙於大野狼是地主,也只能同意。

兔媽媽和大野狼簽了個合約,大野狼保證未來50年間,小兔們在獅子山下可以跟以前一模一樣地生活。獅子山區會有自己的《基本法》,可以自行決定自己的事務。

有些小兔對大野狼不放心,帶著家人離開了。

其他的小兔相信大野狼會實現50年不變的諾言,留了下來。

剛開始的時候,大野狼為小兔們找了個很會做生意的兔老爺(別號「董伯伯」)來當主管。

小兔子們向來心直口快,經常直接批評大野狼的很多做法,讓大野狼很不高興。

兔老爺聽從大野狼的指示,推出了一個叫做《基本法第23條》的草例,說獅子山下的小兔們「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或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小兔們認為這個會影響他們原本擁有的自由於人權,激烈反對;並且有50萬隻小兔上街遊行抗議。兔老爺後來只好宣布撤回草例。

大野狼於是決定以「內部移民」的方式,每天讓150隻小野狼搬到獅子山下,另外還有以「投資」方式、「專才」方式,移民到獅子山下,改變族群的結構。20多年來,已經有超過100萬隻小野狼搬到獅子山下。

可想而知,這些小野狼成了支持大野狼的忠實粉絲,每次大野狼對獅子山一帶提出新的管制建議,都大聲叫好,而小兔子只能不斷抗爭:透過國際媒體、透過社交媒體,讓別的動物知道大野狼專制管理不合理的地方。

這同時,新來的小野狼們和小兔子們也處得並不太好。因為許多來到獅子山的小野狼並沒有工作能力,必須靠小兔子工作繳交的稅款維持生活。

大野狼換了好幾個主管,最近找了一個積極效忠的兔太太(號稱「林太」),希望能在獅子山地區推出《逃犯條例》,目的是讓大野狼可以派警察到獅子山把違法的小兔子、小野狼抓回去審判。不過什麼叫做「違法」,則由大野狼來定義。

小兔們認為這個
《逃犯條例》比《基本法第23條》更惡劣,於是進行了大規模的抗爭,這次有超過200萬個小兔上街遊行,而且出現了更激烈的抗議活動。

大野狼要求兔太太一定要嚴格對待抗爭者,結果有超過6000個小兔在半年內被捕





最後兔太太只好宣布撤回條例,事情不了了之。

大野狼知道兔太太為主的管治班子絕對沒有辦法以「自行立法」的方式推出任何法律條文,於是這次決定直接把一個叫做《港版國安法》的法令,強制加入獅子山區原有的《基本法》當中,而且條文寫得很清楚:

「堅決反對任何外國和境外勢力以任何方式干預特別行政區事務,採取必要措施予以反制,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外國和境外勢力利用香港進進行的分裂、顛覆、滲透、破壞活動。」

這個新的條例很明顯比之前的《基本法第23條》和《送中條例》更嚴重地威脅了住在獅子山區小兔子們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於是他們繼續走上街頭抗爭,可是這次,他們再抗爭也沒太大作用了,因為這次的立法權不在他們的管治班子身上。

如果你是小兔子的朋友,你該怎麼幫他們?



之前鄧小平承諾一國兩制50年不變,怎麼才23年不到,就成了一國一制——離2047年還有27年呢!

我是台灣人,我也是個持有香港特區護照的香港人,在香港工作、生活了將近20年。在那裡有過許多美好的回憶,那是我成年之後真正成長的地方。

我的許多好朋友(跟我一樣)離開了,有許多還在那裏。他們有的把臉書刪了,有的不再表達自己的意見、也不再上網PO任何消息。 

我覺得自己欠香港一份恩情。

山高水遠,在這個時候我人在他方,不能做什麼,但至少,我可以當個鍵盤戰士,跟大家分享關於香港的最新消息,邀請大家參加關於香港的petition。以下是你可以加入的網站:

*文友端木皚 的這篇文章對於國際文宣管道較為深入的解說;
*關注香港的抗爭活動;

*關注香港抗爭者在台灣開的保護傘餐廳;


*點入這裡,為香港請願

天佑香港!

P.S. 如果你知道其他可以幫助香港的網站/管道,請告訴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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