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人如己」有多難?好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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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裡有許多發人深省的教導環繞著「愛」的主題。讀的時候振奮人心,但是實際執行起來還真不容易:

「你要盡心、盡 性、盡力、盡意愛主 ─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路加福音10:27》,和合本)
「但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馬太福音5:44》,和合本)

如果是好鄰居平時禮尚往來倒也和樂融融,「愛鄰如己」或許是個稍微容易達成的目標;但如果碰上日夜喧嘩聲不絕於耳、喜歡把家裏的雜物放置在公共區域、見面總是把人當空氣的鄰居,「愛鄰如己」可就成了天大的挑戰。

在辦公室裏每個人都碰過表面上笑臉相迎、背後捅人的同事和主管。這些人歷經風浪,刀裏來劍裏去,用盡方法爭功諉過,薪水越來越高,房子也越住越大。被這些人捅過的的,還得「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當然很不容易。




我知道有這麼一戶人家,夫妻兩個都是天主教徒。以下是在這戶人家發生的真實故事。

這對夫妻沒有小孩,他們請了個家庭助理(暫且叫做春嬌),幾年來把家裏打理得井井有條。後來春嬌結婚了,要求讓她的先生志明也搬來一起住,以免兩地相思,這戶人家也同意了。有全職工作的志明就此住了好幾年,他是一家貿易公司的司機,偶爾週末會幫夫妻倆開車。他的費用全免,當然用餐、洗衣服、用電也是免費的。

後來這戶人家整修,家裡有許多工人來來去去,春嬌覺得工作量太大負擔不來,於是這戶人家多請了個秋菊向春嬌報告; 整修工程結束之後,秋菊繼續留下來工作。過沒多久,秋菊就負責了這戶家裡所有的主要家務工作,春嬌則專責買菜和煮飯。春嬌生病的時候,秋菊包辦所有的家務,幾乎等於1個人服侍4個人。

後來秋菊抱怨了,覺得自己「工作份量比春嬌多但薪水相同」不公平,於是屋主給秋菊加了薪水。


太太覺得這樣工作分配不平均,需要調整。畢竟春嬌帶著志明在家裡住,費用比較高(志明的食量大、換洗衣物又多),但工作量比較低;秋菊就只是一個女生事情做得多,費用卻比較低。

太太:「既然都幫秋菊加薪了,工作量較少的春嬌是不是應該減薪?畢竟春嬌的費用成本是秋菊的兩倍以上。」

先生:「春嬌和志明遲早會搬出去的,他們現在才30出頭歲,需要存錢。我們又不是負擔不起,慷慨一點有什麼關係呢?」

太太:「雖然我們負擔得起,可是從成本和產出的角度來看,春嬌的C/P值幾乎只有秋菊的1/4,這樣是不公平的。」

先生:「天底下本來就沒有公平的事。聖經裡不有個葡萄園工人的故事(註:《馬太福音第20章 1~16》),不管幾點鐘去上工的工人,領的都是一錢銀子嗎? 葡萄園園主發工資的時候,聽到工人抱怨『同工不同酬』,說了一句「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嗎?」要怎麼對待春嬌與怎麼對待秋菊是我們的決定,他們是沒有權、也不應該比較『同工不同酬』的。」

太太:「既然天底下有這樣多不公平的事情,難道我們不能在我們的能力範圍內盡量減少不公平的事嗎?」

先生:「是不是公平不是我們決定的,是天主決定的。我們只能在我們自己的能力範圍內盡力「愛人如己」。」

太太並沒有把先生的話聽進去。

先生出差的那天,她跟春嬌做了個PIP(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lan),希望春嬌提高她的生產力,畢竟她的費用成本是秋菊的兩倍,工作時間是秋菊的一半,而她的薪水跟秋菊(加薪前)是一樣一模的。

春嬌聽了之後非常不高興,第二天一大早跟先生口頭請辭之後,立即跟志明搬走了。

秋菊知道以後說自己廚藝不佳,可能無法一個人包辦所有的家務,所以暫時請了一個星期假。說等到春嬌回去之後她才會回去上班。

先生出差回來之後,發現兩個家務助理都走了,把太太訓了一頓。說她只懂得個「理」字,人情義理一點不通,沒有基督徒應有的寬容和體諒精神。

「下次要開口之前,先想一想如果人家跟你說這些話自己會有何感受。如果不希望聽到人家跟你說這些話,就代表這些話是不應該說的!」先生再三交代。

太太原本覺得自己是就事論事,站得住腳。但冷靜之後也非常後悔,知道自己逞口舌之快,說了不該說的話,傷害了春嬌和志明;況且如聖經所說,所有的財物都是天主賜予的,理應與人分享。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馬書》第八章28節,和合本)

於是,先生幫太太打了電話給春嬌,約她出來跟太太見面,好讓太太跟她正式道歉。

不過志明還在氣頭上,不希望春嬌跟這戶人家再有任何瓜葛,也不希望春嬌出去見太太。

事情還在發展之中。





很明顯,同樣都是教徒,太太的修養明顯比先生差上一大截,「愛人如己」的實踐精神更是不可以道里計。

她知道她只是個每星期去教堂行禮如儀的教徒,離「身體力行聖經的教誨」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她需要天主讓她成為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時刻提醒她不再斤斤計較;更需要天主幫她解決這個難題。畢竟,自己動手掃地、洗碗、倒垃圾幾天之後,她已經開始想念春嬌和秋菊了!

後記:
春嬌和志明離開一個星期之後,先生安排讓太太與春嬌和志明見了面,他們兩個接受了道歉,但決定自己獨立生活,不再回來了。

一個星期假期結束之後,秋菊也回來了。秋菊回來之後才解釋她當初請假一個星期的原因,因為她的房間在樓下(先生太太住在二樓),她怕晚上一個人在樓下睡,所以不敢回來。

幾天之後,秋菊說她已經習慣了自己一個人在樓下住。而且發現自己可以全權掌握客廳的電視遙控器(以前都是志明吃飽飯後躺在沙發看球賽,她沒機會看連續劇),一邊做家事、一邊看自己想看的節目;而且再也不用接受春嬌指派工作,也漸漸習慣了起來。現在她煮飯的時候就聽著她最愛的廣播電台,哼哼唱唱起來也更有勁了。秋菊說等到第二個助理到職,樓下多一個人就更好了。

春嬌和志明走了之後,太太發現家裏的日常支出和水電費用一下子減少了將近一半,幅度之大連先生都很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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