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神的侍者」選擇拿起槍桿,是「合理自衛」還是「以暴制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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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起到今天為止的8年間,全世界一共有125名天主教神父被殺害。這其中,2013年有20位受害者,2010年有19位。

但是2018年1月以來至今,全球已經有18位神父遇害,平均每10天就有一位神父身亡。

在菲律賓,2017年12月以來已經有3位神父遇害

2017年12月,72歲的Marcelito Paez神父,剛剛協助一位被控非法持槍的政治犯獲釋,在路上被狙擊;死的時候身中9槍。

2018年4月,37歲的Mark Ventura神父,剛剛主持完彌散,正開始賜福小朋友的時候,被兩個騎機車的人槍殺當場死亡。在場參加彌撒的民眾也飽受驚嚇。Ventura神父對開發礦業一向持反對態度,因此樹敵不少。


2018年6月,43歲的Richmond Nilo神父在教堂裡剛剛開始準備彌撒,被兩個槍手連續射了10槍之後當場死亡。

就在Richmond Nilo神父遇難的前幾天,Rey Urmenta神父在路上被槍手狙擊,背部和手臂受傷,由於及時送醫而倖免於難。


神父申請攜帶槍枝


也因為針對神父的槍擊事件頻傳,菲律賓警方已接獲接近250件神職人員攜帶槍枝的申請:其中188件是來自於神父,另58件是來自於牧師及傳道。


警方表示,願意指導這些神職人員如何用槍,甚至提供射擊訓練。

對於這個,黎牙實比教區的Joel Baylon主教持反對的立場說,耶穌被捕時使徒彼得拔劍刺傷了一位士兵,但被耶穌阻止了,這表示耶穌是反對暴力對抗的。畢竟神職人員應該是和平的使者,擁槍自保並不是和平的行為。

Baylon主教並且引用聖經,告訴神職人員不要害怕:
「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約翰福音14:27,和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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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父應不應該擁槍自保呢?


我想起我們教堂的 Crispin Bernarte 神父(他正式的職稱是蒙席 Monsingor) 。他是為我進行天主教洗禮的施洗者,也是我和老爺婚禮彌撒的證婚人。

由於我和老爺已經在香港舉行過婚禮,在黎牙實比我們只穿著便服參加婚禮彌撒;Bernarte神父穿著雪白的祭服,比我們還認真。

即使對著空蕩蕩的教堂(我們只請了幾個好友觀禮),他還是一絲不苟地講道,跟平時主持500人的週日彌撒一模一樣。他開宗名義就說,「婚禮的成功與否,不是以觀禮人數的多寡來定義的」,讓我感動到現在。

這位戴著金邊眼鏡、講起話來不慍不火、身材中等的紳士,穿上白色的祭服就成了我所見過最熱情、最投入的神父。我以前去過不同的天主教堂,通常要很努力才能不打瞌睡;可是Bernarte 神父主持彌撒講道時,瞌睡蟲一次也沒來過。

他總是能深入淺出解釋每週的不同經文,站在台上的時候,彷彿無條件的愛從講壇流瀉出來;每次從教堂出來,都覺得好振奮。

通常教堂在星期天早上9:55分的時候只有1/3滿座,但10點鐘一到,就像變魔術似的,一下子就坐滿了400~500人,晚一點來的都很難找到位子。


神父應不應該擁槍自保呢?
  • 我無法想像Bernarte神父振臂疾呼叫我們要愛我們的鄰居、愛我們的敵人,看到槍手持槍對準他走向講壇的一剎那,從他的白色祭服掏出手槍,跟壞人駁火的畫面。
他是個和平主義者,這一點也不像他的作風!而且拿手槍指著敵人也不像是「愛」的表現。
  • 我也無法想像壞人拿著手槍對準Bernarte 神父,而他只能像耶穌赴難一樣,手無寸鐵地站在講壇,讓壞人得逞。
那會是個讓人非常、非常傷心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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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教徒的立場來說,當悲劇發生的時候,不管神父是否持槍自保,結果都一樣讓人難過。我們只希望神職人員平安,不要有任何傷亡發生。

2013年艾奎諾總統頒布過法令,允許法官、政府檢察官、新聞從業人員、與神職人員持有武器以便自保。所以神職人員擁槍自重是完全合法的。

我認為作為一個公民而言,神職人員有權自行選擇是否需要擁有槍枝,任何人都無權干涉。(但這也代表他們選擇以暴制暴,這與耶穌「和平」、「愛人如己」的教導是大相逕庭的。)

我不知道 Bernarte 神父有沒有提出槍枝申請,那屬於他的私領域範疇;但我知道他每個禮拜都提醒我們,要以主的門徒自許:把耶穌對我們的愛與犧牲傳遞給身邊的每一個人。我希望他和教會所有的神職人員都安全無恙。

願主賜福所有的神職人員每一天健康平安!讓暴力與恐懼遠離這個世界!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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